最高法:故意高空抛物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源 / 新财网    文 / 新财网    2019年11月14日 16时02分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意见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对于高空坠物构成犯罪的,也要依法定罪处罚。

  《意见》要求,人民法院要将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在依法惩治此类行为的同时,要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强与公安、基层组织等的联动,积极推动和助力有关部门完善防范高空抛物、坠物的工作举措,形成有效合力,共同预防和减少高空抛物、坠物事件,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一个不起眼的小东西可能就会造成人命。4厘米的铁钉从18楼抛下能插入颅骨;空易拉罐从25楼抛下可致人死亡;巴掌大的西瓜皮从25楼飞下如击中头部也能要人命……那么问题来了,熊孩子高空抛物,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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