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废除通奸罪,网友:小三可以放鞭炮庆祝了!
源 / 新财网 文 / 新财网 2020年06月01日 15时47分
2020年5月29日,台湾大法官会议公布释字第791号《通奸罪及撤回吿诉之效力案》,宣示《刑法》第239条(俗称通奸罪)及《刑事诉讼法》第239条违宪,即时失效。
民间团体如妇女新知基金会等聚集在台北市司法大厦前,给予大法官将婚姻回归到民事管理的释宪案肯定,并呼吁通奸除罪化并非婚姻制度的终结,而是迈向婚姻平权的新世纪。
岛内对通奸除罪化反应不一。唯一投下反对票的大法官吴陈镮在意见书中称,“一个文明、法治社会,难道要容许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甚至多夫多妻的婚姻制度?
难道要容许男女不平等、婚姻人格伦理秩序荡然无存,各个家庭支离破碎、婚生与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均在不正常环境中成长?”“下一代幸福联盟”理事长曾献莹批评称,“释宪”结果不符合人民期待。
有关律师裘佩恩认为,过去通奸罪有潜在影响力,让小三、老王不敢台面化,如今只剩民事赔偿,男人有钱就可能外遇。“妈妈盟”副秘书长单信爱还说,很多母亲听到“释宪”结果都掉下眼泪,对婚姻失去信心。
多个妇女团体持肯定态度。有妇女代表称,大法官宣告通奸罪“违宪”,对于在婚姻关系中遭到背叛、希望通过通奸罪伸张正义的配偶来说是一大打击,情感上难以接受;但刑罚不是万能的,无法通过它的约束强制对方留在婚姻关系内。
况且通奸罪的存在不能使婚姻更加美满幸福,外遇行为更是从未消失,传统道德对女性性自主的容忍远低于对男性的宽容,通奸罪定罪的女性比率历年来都高于男性,造成性别不平等。基层警察一片叫好,因为“终于不用再收拾夫妻间的烂摊子了”。
回忆起过往的捉奸经验,台湾南部一名资深警官忍不住摇头叹气,他曾被情绪失控的元配逼着破门,只为了逮到另一半可能在房内与小三偷欢。他无论怎么解释说“没有搜索票,不可能破门”,但对方完全听不进去,反而指责他不作为,他有苦难言。
目前东亚国家、地区中已逐步除罪通奸罪,包括中国内陆、日本、韩国等,剩余朝鲜还有通奸罪。全球范围内,美国部分州和一些回教国家仍有通奸罪。台湾近年每年约有500多件通奸案件在审理中,仅2019年533人因通奸罪(配偶)或相奸罪(第三者)被判有罪,通奸除罪化将使目前正审理或停审中的案件直接免诉、无罪。
另外,也有其他团体在司法大厦前继续呼吁应彻底废除“通奸”概念,包括民事中的“侵害配偶权”等也应一并废除,让婚姻关系完全回归到个人层级。而支持传统婚姻关系的下一代幸福联盟理事长曾献莹,则在Facebook批评:“离谱、夸张、不食人间烟火,主要的理由是高举性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