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乐视网公告,经统计,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涉案金额人民币2.44亿元,公司被起诉类案件合计涉案金额人民币33.05亿元,乐视网及其子公司共同被起诉案件为六十八宗,涉案金额21.45亿元。据此公告,记者专访乐视网原代理律师王一涵律师,就此经济纠纷,进行专业分析。
1、记者问:上述案件共同点在哪里?
以上大部分公司产生的经济纠纷,涉及不同地域、多家公司,在法律上属于同一法律关系。重点在于合同的签订应遵循法律的规定,并恪守职责履行合同。
2、记者问:您作为乐视网的原代理律师您认为产生纠纷具代表性的问题在哪?
从合同的订立到履行的整个过程应注意以下几点:
合同中涉及的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要双方确认,如有变更应及时到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进行变更备案,并确认通知对方;
在合同履行中,如涉及所有权变更,不动产应向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动产应进行交付,同时及时签收;
同时,在经济往来中,买卖双方应遵循的重要条件之一,出卖人应向买受人开具合法发票。
3、记者问:我们获悉乐视网及其子公司与多家公司多次产生纠纷,您作为原代理律师能从专业律师角度具体分析一下吗?
公司在商业模式运营中应注意法律风险防控,对于无法履行的合同应衡量进行诉讼还是调解解决,选择有效降低损失的方案。
对于可以履行的合同,应尽到履行合同的义务,及时与合同相对方沟通,避免对方以不安抗辩权为由提起诉讼。
如果不注意风险防控,公司容易出现纠纷,甚至产生诉讼,不利于公司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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