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新规!请查收!
源 / 新财网 文 / 新财网 2020年05月28日 11时33分
6月新规:公民健康权利有了立法保障,骑乘摩托需佩戴头盔,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施行、不戴头盔处罚仅限于摩托车暂不罚电动车、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覆盖全国、北京设置 “一米线”、公筷公勺,参加社会服务可减轻处罚……6月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将影响我们的工作生活。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即将启动
说起近期最火的话题,“头盔”必须榜上有名。近期市场上头盔价格悄然上涨,赚足话题度,有网友笑言:口罩还没摘,又开始戴头盔,2020年是注定要“披”头盖脸了。
头盔大火主要是源于公安部发布的一则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 安全守护行动。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不使用安全带行为,助推养成安全习惯。
全国性法律法规:公民的健康权利有了立法保障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该法将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共分十章110条,涵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等方面内容,凸显“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理念。
为了增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促进各项措施的制度刚性,多项“制度”被写进这部法律。例如,国家建立健康教育制度,保障公民获得健康教育的权利,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国家实行预防接种制度,加强免疫规划工作。
北京:设置 “一米线”、公筷公勺 参加社会服务可减轻处罚
4月24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6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要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要佩戴口罩。不非法食用、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爱心座椅、轮椅、母婴室、自动体外除颤仪等便民设施,设置“一米线”等文明引导标识。餐饮服务企业应当配备公筷公勺,有条件的推行分餐制。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应控制手机及其他电子设备音量。不在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的列车内进食。
《条例》提出建立“社会服务”制度,规定对违反《条例》的不文明行为当事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当事人自愿参加社会服务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
甘肃:携带宠物强行进入公共场所 处500元以下罚款:《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条例》还明确,携带犬只外出进入禁犬区域,未按规定使用束犬链,未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不听劝阻,携带宠物强行进入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山西:正式实施垃圾分类:《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定》明确,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将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单位和个人未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实行分类投放的,由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部门或者城市综合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上海:加大骗保惩戒力度:修订后的《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保基金支出或待遇的定点医药机构和个人,除责令退回相关医保费用外,并可处骗取医保基金支付的相关费用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办法》规定,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定点评估机构和定点护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员以及其他个人的失信信息,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归集,并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