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试点直接结算
源 / 新财网    文 / 新财网    2020年07月02日 14时53分
  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稳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和备案人数持续增长,结算人次和资金结算规模不断扩大。京津冀在2019年六月在天津举行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签署仪式,正式启动了京津冀门诊异地直接结算试点。

  昨(7月1日)日,据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京津冀跨省就医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也可以实现直接结算了。目前,北京协和医院以及天津的两家医院(天津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南开医院)、河北的四家医院(河北省人民医院、容城县人民医院、邯郸涉县医院、香河县人民医院)已经试点开通。

  在市医保中心下发的《关于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京津冀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标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等的支付范围执行就医地规定;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对于北京参保人员,通知中明确,需持社会保障卡预先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退休、长期派驻外地工作、异地长期居住及转外就医四类参保人员均可申请办理备案。前三类人员可通过单位(无单位的通过社保所)到所属辖区经办机构办理直接结算备案;转外就医参保人员需由本人或被委托人到所属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直接结算备案。

  异地门诊如何直接结算

  就医挂号、结算时,需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实名就医。结算时,只需与定点医疗机构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员因故全额结算的医疗费用按原规定流程回北京手工报销。

  对于津冀参保人员在北京门诊直接结算就医,需按照参保地相关规定在参保地预先办理或不用办理门诊直接结算备案手续。就医挂号、结算时,需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实名就医。

  参保人员信息发生变更怎么办?

  对北京市已办理直接结算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若备案的异地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转外就医参保人员在异地医疗期间如需转诊到非本人备案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直接结算就医时,需再次向所属辖区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直接结算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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