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管理办法11月1日实施
源 / 新财网    文 / 新财网    2020年09月18日 11时28分
  随着中国跑步进入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的老人数量快速增多,据全国老龄办统计,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2.4亿,占总人口的比重达17.3%。

  随着人口流动加快,居民住房条件改善以及民众家庭观念逐渐转变,儿女满堂、子孙绕膝的传统生活习俗在中国越来越鲜见,家庭养老的功能也愈发有限,因此,一些养老机构应运而生。

  国家民政部9月17日发布了《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新《办法》将于2020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明确,养老机构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由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可以采取委托管理、租赁经营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

  《办法》对养老机构内部运营管理提出了一些要求,养老机构应该当提供符合老年人住宿条件的居住用房,并配备适合老年人安全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及用具,定期对老年人的活动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和清洗。养老机构提供的饮食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适宜老年人食用、有利于老年人营养平衡、符合民族风俗习惯。

  《办法》细化了养老机构发现老年人为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时的应对措施,明确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配合实施卫生处理、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

  新《办法》贯彻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这一理念,明确指出,养老机构和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障老年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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