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短租房图与屋不符 或将不得在互联网平台发布
源 / 新财网    文 / 新财网    2020年08月10日 18时21分
  北京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网信办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管理短租住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拟明确,图与屋不符,不得在互联网平台发布。

  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发布短租住房信息的互联网平台,应当履行核验短租住房经营者提交的材料;登记房屋详细地址,并实地查看房屋状况;需要登记并实名认证经营者身份,逐一登记订单签订人和实际入住人员的身份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按照公安、住建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入住人员、房屋等信息四项责任。


网友讨论
还可以输入 200 个字符
热门评论

建议及投诉热线010-85869906

广告刊登热线010-85862238

  • 关注官方微信

  • 关注官方微信

Copyright © 2008-2030 北京大白熊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38172号-1 all rights reserved本网站所刊部分稿件为网络转载,若有侵权请您及时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网站对所转载内容不承担任何的责任,请网民对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自行判断。
账号登录
记住密码
账号注册

*昵       称

*输入密码

*确认密码

*姓       名

*电子邮箱

*国家地区

*省       份

*出生年份

*性       别  男          女

*从事职业

*从事行业

请您留下正确的联络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手机号码

填写您要订阅的邮件
  •   我愿意接受有关新财网的新功能或活动的信息
  •   我愿意接受有关其他网站和产品的新功能或活动的信息
  •   我愿意接受第三方服务供应商的特别优惠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