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即将亮相
源 / 新财网 文 / 新财网 2020年10月12日 16时25分
互联网与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人们利用微博、微信、QQ等平台随时随地发文、晒照等行为屡见不鲜,各种各样的推销、骚扰电话和短信更是花样百出。尤其在今年年初疫情的大背景下,人们在出行、办事、生活学习的过程中都需要填报个人信息及行踪信息,如何在这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中保护个人信息,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人们呼吁自己的个人信息能够得到更加规范的保护。
规范个人信息保护已经迫在眉睫,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43.6%的网民过去半年上网过程中遇到过网络安全问题,其中遭遇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占比最高。
今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在记者会上介绍,社会各界已呼吁多年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将在10月13日至17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提请会议审议。
他介绍,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将进一步明确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遵循的原则,完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保障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各项权利,强化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职责,并设置严格的法律责任。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将进一步增强法律规范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形成更加完备的制度、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是否能切实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减少侵犯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将会成为检验这部法律质量的“试金石”。
其实,保护个人信息是一个严肃的治理问题,它关乎着社会正义与公民权利。中国对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不足,各种App而言,它们获取与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严格履行告知义务,或者打各种“擦边球”迫使个人不得不同意;个人的敏感信息被各种机构据为己有,如何使用,个人却无从知晓。
个人信息包含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