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不得以中高考成绩片面评价学校和教师
源 / 新财网 文 / 新财网 2020年09月24日 13时51分
9月24日,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生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意见》强调要强化评价导向作用,各地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不得以中高考成绩或升学率片面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要坚决克服“唯有升学,分数”的倾向。
《意见》指出,保证教育教学自主权,以鼓励支持学校实际,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强化学校课程实施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结合实际科学构建基于学校办学理念和特色的校本课程。学校在遵循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基础上,可自主安排教学计划、自主运用教学方式、自主组织研训活动、自主实施教学评价;对于学科间关联性较强的学习内容,可自主统筹实施跨学科综合性主题教学。
同时,《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教师课堂教学改革主体作用,以鼓励教师大胆创新,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探索符合学科特点,时代要求和学生成长规律的教学模式。
《意见》要求,强化评价导向作用,建立健全以及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注重评价学校办学质量等实际情况,并对学校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对校长教师实施考核表彰等重要依据、引导和督促学校持续改进提高办学水平。各地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不得以中高考成绩或升学率片面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坚决克服唯有升学、分数的倾向。
《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办学激励机制,加大优秀校长教师表彰宣传力度,新增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进一步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总量中的占比,核定时向提高办学质量成效显著的学校倾斜;对具有高级职称、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至退休且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尤其是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要加大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力度,促进优秀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意见》强调,以完善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学校办学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公开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招生入学、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保证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对学校的知情权。同时学校方面将与社区建立沟通联系制度,以便及时听取社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