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擦亮眼睛,“非法集资”套路要看清
源 / 中国商业网    文 /     2022年01月28日 12时18分

(谢静/文)

【前言】

如果你接到类似这样的宣传:“存钱就有高利息,投资就有高回报”、“理财无风险”、你是否会动心?




【案例背景】

近日,75岁的王女士来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泰县支公司客服中心,询问是否有回馈老客户赠礼活动,这引起了柜员小林的警惕。详细询问后得知,王女士在几日前接到一个陌生号码来电,电话那头一位自称“工作人员”的人说:“我是您的保险售后服务人员,感谢您多年来对公司的支持,公司为了回馈老客户,推出保险产品以旧换新的活动,给予您高额收益,请您携带身份证、银行卡、保险合同至某地参加客户回馈活动”。王女士被高额回报吸引,信以为真,但由于电话中提到的活动地点离居住地较远,遂来到家门口的客户服务中心咨询可否就近参加活动。在柜员小林的劝说下,王女士幸免于一场骗局。

【案例分析】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不难看出犯罪分子非法集资的惯用手法有以下几种:

①不法之徒通过非法途径得到客户信息;

②利用客户不了解保险知识及贪图高额收益的心理,冒充保险机构工作人员;

③诱骗客户前往非保险机构营业场所办理不存在的保险业务或其他非保险金融业务;

④以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

⑤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

【经验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在不法分子的巧妙利诱下,普通民众应该如何规避非法集资陷阱呢?

一看:集资者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的批准文书,并向监管部门核实真伪;

二看:投资理财产品是否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

三看:资金投向领域是否真实、安全、可靠。

大家不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善于思考和分析手段多样的非法集资行为,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收益、无风险”等所谓的投资项目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谨防受骗,避免个人财产遭受损失。也要多多向身边人特别是中老年人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同时,如果有发现非法集资的相关情况也要及时拨打110报警。

远离非法集资,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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