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 子
近日,文旅部公示第二批123个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广州长隆旅游度假区、深圳蛇口滨海文化创意街区等6个广东项目榜上有名。
夜间是消费的“黄金时段”,夜经济的繁荣程度被看作是一座城市经济开放度、便利度和活跃度的晴雨表。统计数据显示,我国60%的消费发生在夜间,大型商场每天18时至22时的销售额占比超过全天的一半。文旅部适时公示第二批相关名单,不失为点亮夜经济、释放新活力的可行之举。
早在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已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明确“到2022年,建设200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第一批次的120个项目已于去年对外公示,随着第二批次名单尘埃落定,200多个消费集聚区均已“就位”。面对数量如此巨大的夜经济潜在增长点,如何引导其更好地发挥拉动经济增长作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考验相关部门的担当与能力。
练好“内功”是基础。发展夜经济绝不只是提供逛街购物场所这么简单,从消费集聚区的遴选要求来看,无论是业态集聚度高、公共服务完善,还是市场秩序规范良好、政策环境良好等,都说明它不仅是一道经济命题,也是一道治理考题。有关部门要充分抓住政策利好,努力在营商环境改善、基础服务设施完善、品牌知名度提升等方面下功夫,以看得见的购物舒适度吸引源源不断的客流量。
发扬特色是关键。从体量上看,相较夜市、商圈等购物场所,消费集聚区的范围更广、层次更丰富,公众对其有更高的购物期待。各地应认真思考如何有效避免“千城一面”“形象工程”等疴疾,积极指导和支持集聚区朝特色化、差异化、品牌化方向迈进。以广州为例,其在2020年出台《关于提振消费促进市场繁荣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以琶醍、北京路、天河路商圈等为重点,打造一批具备岭南特色、影响力大的地标性夜间经济集聚区。充分挖掘当地文化资源,以文化赋能夜经济不失为文旅融合的绝佳路径。
古有“夜市千灯照碧云”,今有“大唐不夜城”等文旅消费盛景,相信在有关部门的努力下,夜经济定能更好发挥扩内需、促消费、稳就业等积极作用,从而让夜经济点亮城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