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首发“男性保护令”,家暴不分男女
源 / 新财网    文 / 新财网    2019年11月27日 16时07分
  日前,温州苍南县法院矾山法庭发出温州市首例保护男性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一改家暴受害者都是女性的固有印象。据当地媒体报道,被保护的男性吴某和老婆林某因常吵架分居;但分居后,林某屡次登门辱骂,甚至一次叫了一帮小兄弟围殴了他;吴某无奈搬到父母家,林某抡着铁锤上门,把老人家中的家具都砸烂了。吴某无奈之下,申请了人身保护。

  男人也会被女人欺负、遭受家庭暴力,在家庭中沦为被动挨打的角色。无论男女,人身权利受到侵害,都有必要寻求法律救助;但在很多地方,“人身安全保护令”常常被束之高阁,针对男性的,则更是少之又少。在当下的婚姻关系中,虽然男女平等已成常识,但很多时候,男方和女方面临的舆论环境仍有不同。

  以家暴为例,不少人下意识地认为,女性被家暴,多是对方太强悍;而男性被家暴,则是自己太弱、无能。也因此,在现实婚姻中,不少男性对婚姻其实很被动,不仅面临诸多压力,也不时受到伤害,但却很少得到关注。

  温州市首例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警示意义。要走出反家暴法就是“专管丈夫打老婆的法律”认识误区。如今我们一些人对“反家暴法”还是没有具体的了解,片面认为“反家暴法”就是“专管丈夫打老婆”的法律,还存在一定认识误区。

  其实《反家暴法》所针对的,其实就是这些不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反家暴法对家庭暴力的范畴予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暴。也就是说,丈夫打老婆是家暴,同样老婆打丈夫也是家暴,同时父母打孩子也是家暴。

  “反家暴法”执行好落实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直以来人们都是抱着“清官难断家务事”的心态,大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司法机关是不告不理,或往往也因“家务事”睁只眼闭只眼。如今家庭暴力不再像传统观念认为的那样,属于单纯的家事、小事,别人不能管,不好管,而是法律非管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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