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贩婴产业链曝光:一个婴儿开价七八万 “中介”两头骗
源 / 新财网 文 / 新财网 2020年09月03日 13时37分
近日,重庆警方破获一起拐卖儿童案件。经审讯,25岁的犯罪嫌疑人赵军(化名)利用待产孕妇及“买家”之间的信息差,两头欺骗,涉嫌非法买卖婴儿,并从中获取利益。
据打拐志愿者介绍,在买卖婴儿的圈子里,孩子的价格一般用“补”(补偿)来代替,比如“补7”,就表示孩子的价格是7万元。如果买家要办理出生证明的话,就需要多付几万块钱。“中介”喜欢“人”和“证”都要买的买家,“这样就可以赚得更多”。
据了解,在这个“灰色产业”例,一般会有暗语,他们会建立一个群,以便更好地进行信息获取和交易,这里的成员每个人网名前都有“L”或者“s”,“L”代表领养,“S”就是送养的意思。而群里也会有一定的特殊联络方式,“S”一般是卖家,“L”则是买家,他们打着“营养费”或者“感谢费”的旗号,相互物色着自己中意的对象,一旦谈妥条件之后,他们就会直接约定好时间和地点,进行当面交易。孩子的价格则用“补偿”来代替,比如“补6”,就表示孩子的价格是6万元。
通常一个群里“L”不在少数,他们一般是没有生育能力的夫妻,或者失去孩子的母亲。而他们和“S”之间一旦交易成功,双方就会立即退群,避免日后麻烦。在交易过程中,很多父母会找多个买家,谁出的价高,他们就把孩子卖给谁。甚至有人在怀孕三四个月就开始在网上发布信息。除此之外,有一些骗子、中介和卖证件的人也会混入其中,每天在群里发布送养和领养的消息。一旦碰见有领养需求的人,一些中介就会主动推销自己手中掌握的孕妇以及婴幼儿的信息,从中赚取差价或介绍费。
为了逃避公安的打击,群主会隔三差五的建立新群,暗中观察群里的每位成员,一旦发现可疑人员,他们会立即将其清理出去。
关于孩童拐卖,我国《收养法》规定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据律师介绍,即便真的的逼不得已将孩子送去的父母,或者“你情我愿”的私下收养,他们开出的任何一个价码,都是在将孩子商品化。符合法律规定的抚养是受保护的,这种私下的“收养”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且具有构成刑事犯罪的嫌疑。而为了处理界定实务中的这种是属于“营养费”“补助费”还是属于买卖婴儿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等多部门2010年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规定: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应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对于被领养的孩童,买家一般会遇到棘手的问题,就是给孩子上户口问题,这时候就会有人专门出售出生医学证明,“洗白”身份。律师称,对于这类情况,中介和医院时候存在勾结,还是另要查证的。在《收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以相关条款加以明确,在实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时,对民间收养需办理的相关手续应予以简化,在相关收养政策中应有鼓励扶持民间收养的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