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力社保“白名单” 29项轻微违法可不处罚
源 / 新财网    文 / 新财网    2020年11月04日 18时05分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制定出台《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一版)》,对列入清单的29项行政处罚事项,凡符合轻微违法情形,经教育整改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的,实行“一案三书”,即用人单位签署守法诚信承诺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并制作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过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使用人单位守法诚信。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通过深入开展“局处长走流程”专项行动,由此出台了该清单。该《清单》涉及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就业管理、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能力建设、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监察等多个行政处罚事项。对不予行政处罚适用情形规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违法行为涉及人数不超过设定标准、一年内无违反同一规定查处记录、未造成危害后果、主动整改或在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内改正等。例如,对于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的行为,如果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规定,可处1万-5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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