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入学就业不归入档案
源 / 新财网 文 / 新财网 2019年12月04日 17时17分
日前,浙江省检察院联合浙江省委宣传部、共青团浙江省委等12家单位,共同出台《浙江省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规定对于犯罪记录被封存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应当出具无犯罪记录书面证明,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也不得将有关法律文书归入学生档案、劳动人事档案。据浙江省检察院统计,自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及时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让145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考上了大学。
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封存的内容、犯罪记录查询程序以及监督追责机制都做了进一步完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不仅要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于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对2012年12月31日以前审结的案件符合规定的,相关犯罪记录也应当予以封存。
浙江检察院在保护未成年儿童方面一直走在前列。未成年人犯罪显著不同于成人犯罪,因此区别对待很正常,这应该是大规模调研与综合考量的结果。这样的制度对整体犯罪率下降有好处,最终受益的也是众人。
但是也有网友表示: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开放,青少年对一些传统上不接受的观念接受程度也越来越高了,最近几年,不时有未成年岁校园暴力、强奸等事件发生,还有一些其他严重暴力犯罪的案件,不少人中,有人公开说到自己不满十四周岁,不会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没事。罪犯一定会抓住这个漏洞让更多未成年的人去做坏事,出了事未成年没有应有的惩罚,几年后又是一条成年好汉。现在的小朋友尚且学习能力极强,知道的事明白的事太多,如果有了这条法律的“保护”,一定会肆无忌惮的。
犯罪前科,对未成年人来说,是个大事。不归入,有利于他们更好回归社会。从大局讲,对社会有利,利大于弊。可能从某个个案角度,有人会愤愤不平。大局,社会整体效果,是一种制度合不合理的出发点。但是希望能够对于一些细节可以更好得处理,比如不同罪行分开管理,有些该监督还是要监督。另外封犯罪记录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后续还有犯罪应该严惩。小编始终认为机会不是不可以给,但是给太多机会,那么对于那些他们的受害者是不是太不公平了。那么你认为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该被封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