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一段公交车司机猝死的视频,看得很多人心碎。在福建省福清市,一名公交车司机陈师傅突发心梗,为全力确保一车乘客的安全,他强忍不适,拉住手刹,将公交车稳稳停靠在路边后,不幸离世。
然而,面对陈师傅这样的行为,他所属公司却泼了一盆冷水。公司以曾让所有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为由,拒绝将陈师傅之死认定为工伤,并表示出于人道主义,公司会赔偿10万元。家属对此提出异议,引发舆论强烈关注。
1月28日,当地最终出具了陈师傅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款,福建省福清市华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赔偿陈师傅家属123万余元。我们不妨试想一下,如果没有家属的质疑和网友的声援,公司或许真的就用10万元赔偿草草了事。
在工作岗位突发心梗猝死,这是毋庸置疑的工伤。陈师傅在驾驶公交车过程中突发疾病、遭遇不幸,理应被纳入工伤范围,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至于公司让劳动者签订所谓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本身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总的来说,“员工自愿”,也是违法的!
同时,近期还看到了另一条新闻,同样非常让人心疼:北京一便利店54岁员工连上20多天夜班后猝死,家属称工作3年单位没有给过社保!
1月28日消息,54岁的好邻居便利店员工黄静,于2021年1月19日上午8点36分排队等待检测时突然倒地昏迷。被救护车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显示,黄静的死亡原因为“猝死”。
黄静的家属说,黄静生前已经连上二十多天“19点-7点”12小时大夜班,这起猝死事故和黄静在便利店连值大夜班脱不了干系。另外,据家属称,黄静工作3年,好邻居未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没有上任何保险,所有工资均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发放。家属认为,黄静的去世应认定为工伤。
律师表示,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可以通过按时上下班、发放工资等相关证据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黄静是属于因公、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猝死,可以认定为工伤。社保法、劳动法规定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其中含有工伤保险,没缴就肯定是违法的。
社保不是万能的,没有社保是万万不能的,但还需要一份补充保障1月12日,国家医保局发文称去年全国基本医保参保人数13.6亿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可以说医保几乎人手一份了。医保社保的重要性应该不用多说了,但以上两个新闻让人不免有些感慨,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企业或许真的不少。
另一方面来想,一个连五险一金的都不给员工购买的企业,你还指望它给你什么福利?生命高于一切利益,这个道理大家应该都懂。但你知道吗,《人民日报》早在2015年就曾刊文表示过:社保不是万能的!
即使95%的国人都有社保,这说明了社保给我们提供的仅仅是一个最基础的保障,它还无法有效应对癌症等重大疾病。换句话说,只有社保是远远不够的,最好还需要搭配补充保障。
社保(基础保障)+商业保险(有钱就买)+网络互助(便宜实惠的补充保障),这就是配置保障的重要秘籍。如果经济实力不错,可以购买重疾险,弥补因病造成的经济损失,但每年保费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元,很多中低收入家庭可能难以承担。
社保和商保之外,加入互助就是最经济实惠的抗癌选择。e互助的抗癌互助计划适合1~65岁的健康人群,加入后每月参与互助献爱心帮助其他患病会员,未来自己不幸生病就能获得他人的帮助。
目前,e互助会员不幸确诊患癌后,符合一般救助标准的情况可获助高达数十万元互助金;在不影响互助公平性和最大诚信原则的前提下,部分情形(抗癌互助计划)可按会员本人累计支出金额的100倍发起互助!
2021年起,分摊金额也设置了上限,加入e互助可以越来越稳定的享受互助保障了:
少儿:单月封顶4元/人,全年封顶48元/人
中青年:单月封顶12元/人,全年封顶144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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