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售假,购物平台担责
源 / 新财网    文 / 新财网    2023年03月23日 09时19分

  第三方商家售假,购物平台被判担责。日前,湖北武汉市洪山区法院通报了这一案例。

  2022年10月,李先生在浏览某购物平台时,收到对方发放的30元优惠券,随后在优惠券链接内看到产品推荐,价格146元。购物平台还标注该产品品质好。李先生使用该优惠券,以实际价格109元购买了一件T恤,收到该产品后发现产品上虽标为某品牌,颜色却与网上图片显示不符,遂反复询问第三方商家客服是否是正品。客服人员回复是“自主品牌”,并强调是“XX平台优选商家”。

  随后李先生拨打购物平台售后服务电话,购物平台认为李先生没有提供其认可的第三方鉴定机构的鉴定证明,不能证明商家售假,让李先生与商家自行联系。

  李先生将购物平台告上法庭,要求平台方赔偿经济损失500元。购物平台认为自己已履行平台经营者对入驻商家经营主体身份的审核义务,即使产品是假货,也应是商户承担产品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产品卖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等信息并不真实、全面,宣传标语引人误解,构成欺诈。购物平台作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虽案涉产品非购物平台自营产品,但其标记为“XX品质”,会让普通消费者产生案涉产品系由购物平台为其质量背书、保障口碑的印象。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院判决某购物平台方赔偿李先生损失500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网友讨论
还可以输入 200 个字符
热门评论

建议及投诉热线010-85869906

广告刊登热线010-85862238

  • 关注官方微信

  • 关注官方微信

中国人民银行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路透社 | 华尔街日报 | FT中文网 | 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家俱乐部(ECIF) | 工业和信息化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Copyright © 2008-2030 北京大白熊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38172号-1 all rights reserved本网站所刊部分稿件为网络转载,若有侵权请您及时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网站对所转载内容不承担任何的责任,请网民对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自行判断。
账号登录
记住密码
账号注册
账号注册

*昵       称

*输入密码

*确认密码

*姓       名

*电子邮箱

*国家地区

*省       份

*出生年份

*性       别  男          女

*从事职业

*从事行业

请您留下正确的联络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手机号码

填写您要订阅的邮件
  •   我愿意接受有关新财网的新功能或活动的信息
  •   我愿意接受有关其他网站和产品的新功能或活动的信息
  •   我愿意接受第三方服务供应商的特别优惠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