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一区一策”精准施策,自2月6日起北京市调整优化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在该区落户或就业的家庭,如果需要购买通州区商品住房,符合全市的整体限购政策即可,不再受到“双限购”的制约。
6日,北京市住建委和北京市通州区政府联合发布通知称,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有序有效有力推动中心城区非首都功能和人口向城市副中心疏解,更好实现职住平衡,促进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调整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
调整后,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的以下四类家庭,可在通州区购买1套商品住房。一是在京未拥有住房的北京户籍居民家庭;二是在京已拥有1套住房的通州区户籍居民家庭;三是在京已拥有1套住房,与在通州区注册或经营的企业、疏解搬迁至通州区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北京户籍居民家庭;四是在京未拥有住房,与在通州区注册或经营的企业、疏解搬迁至通州区的企事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非京籍居民家庭。
北京市通州区是北京城市副中心所在地,为抑制投资投机性炒房,自2015年8月起执行北京市级和通州区级“双限购”政策。此次调整,取消了在通州落户或纳税、社保满三年的限制,将有利于促进疏解单位、企业从业人员在城市副中心安居置业,实现职住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