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租金将纳入监管!
源 / 新财网    文 / 新财网    2024年08月01日 09时27分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7月31日正式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全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租金监管工作,该《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主要面向北京市范围内承租他人住房从事转租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

  《办法》规定:

  押金按照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押金支付时间、金额,存入用于押金托管的账户;

  单次收取租金数额超过3个月的,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时间、金额,存入用于租金监管的账户。其中,3个月租金部分在1日内划转至住房租赁企业账户,其余租金按月划转,每次划转金额为1个月租金。

  退还流程方面,《办法》规定: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后,住房租赁企业应当自承租人返还住房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押金、租金退还意见,明确是否扣除押金或租金以及拟扣除费用明细。承租人同意退还意见的,押金、租金按退还意见退还;承租人不同意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

  (总台记者 高雪)

网友讨论
还可以输入 200 个字符
热门评论

建议及投诉热线010-85869906

广告刊登热线010-85862238

  • 关注官方微信

  • 关注官方微信

中国人民银行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路透社 | 华尔街日报 | FT中文网 | 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家俱乐部(ECIF) | 工业和信息化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Copyright © 2008-2030 北京大白熊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38172号-1 all rights reserved本网站所刊部分稿件为网络转载,若有侵权请您及时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网站对所转载内容不承担任何的责任,请网民对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自行判断。
账号登录
记住密码
账号注册
账号注册

*昵       称

*输入密码

*确认密码

*姓       名

*电子邮箱

*国家地区

*省       份

*出生年份

*性       别  男          女

*从事职业

*从事行业

请您留下正确的联络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手机号码

填写您要订阅的邮件
  •   我愿意接受有关新财网的新功能或活动的信息
  •   我愿意接受有关其他网站和产品的新功能或活动的信息
  •   我愿意接受第三方服务供应商的特别优惠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