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古籍保护利用条例 让千年典籍“活”起来
源 / 新财网    文 / 新财网    2025年05月28日 10时17分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27日在成都开幕。会议审议了《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等议案。

  会上,四川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唐文金就条例草案作了说明。他表示,四川是古籍大省,藏量丰富、种类众多,普查发现有汉文古籍约23万余部187万余册、少数民族古籍约50万册,其中246部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数量居全国前列。

  近年来,四川古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制度机制和职责体系不健全、一些珍贵古籍抢救修复不及时、收藏基础设施薄弱、专业人才匮乏、经费投入不足、藏用矛盾突出等问题。“推进古籍保护利用立法,总结凝练四川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为四川古籍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很有必要,正当其时。”唐文金说。

  据了解,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古籍立法工作,多次到四川省内外多个古籍收藏单位考察调研;四川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族宗教委等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搭建工作专班,赴中国国家版本馆、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座谈立法工作;召开部门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听取有关部门、实务工作者、专家学者的立法建议,对条例草案的体例结构、制度设计、重点内容等进行研究讨论。

  条例草案不分章节,共三十三条,包含立法依据、基本原则、适用对象、责任主体、保护利用、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了古籍立法目的、保护利用原则、古籍的定义和适用范围、责任主体的职责等,力求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

  明晰古籍概念对于古籍保护尤为重要。条例草案起草组在充分征求了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汉文古籍特藏藏品定级》《中国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定级》等国家标准,明晰了古籍概念。同时对古籍概念作了开放性规定,以适应古籍工作的动态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草案还提出提升古籍活化利用水平。为实现让古籍“活起来”的目标,条例草案围绕提高古籍资源转化利用水平设置了相关条款,突出现代科技对古籍保护利用的支撑作用;明确古籍收藏单位通过提供古籍阅览服务、开放古籍数字资源、展览展示古籍等方式,拓展古籍利用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古籍向公众开放的水平;强调对汉文古籍、少数民族经典古籍的整理、研究、翻译、出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调对古籍资源的挖掘,开发文创产品,推进古籍衍生产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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