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海南施行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源 / 新财网    文 / 新财网    2025年06月04日 09时59分

  记者从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获悉,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明确涉企行政检查频次、标准等内容,将检查工作置于“阳光”下,着力解决多头、随意、过度检查等问题,该措施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若干措施共22条,对全链条涉企行政检查进行严格规范。其中规定,无法定依据、未经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不得实施,不具备法定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开展行政检查。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对信用评价最高等次企业,同一主管部门日常现场检查原则上一年不超过1次。

  若干措施推行“综合查一次”等举措,要求能合并、联合检查的不得重复、多头开展,可通过书面核查等非现场方式监管的,不得入企现场检查,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

  措施兼顾力度与温度,一方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坚持过罚相当,更多以风险提示、责任约谈、督促整改等柔性方式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另一方面对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重点监管,确保行政检查合法有效、不缺位不越位。同时,明确企业拒绝权和知情权,检查结果确定后,应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告知企业。

  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措施是海南构建“无事不扰”服务体系的实践,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海南方案”。下一步,海南将畅通监督渠道,推行“亮码检查”,强化数字化监督,确保措施落地见效。

网友讨论
还可以输入 200 个字符
热门评论

建议及投诉热线010-85869906

广告刊登热线010-85862238

  • 关注官方微信

  • 关注官方微信

中国人民银行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路透社 | 华尔街日报 | FT中文网 | 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家俱乐部(ECIF) | 工业和信息化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Copyright © 2008-2030 北京大白熊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38172号-1 all rights reserved本网站所刊部分稿件为网络转载,若有侵权请您及时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网站对所转载内容不承担任何的责任,请网民对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自行判断。
账号登录
记住密码
账号注册
账号注册

*昵       称

*输入密码

*确认密码

*姓       名

*电子邮箱

*国家地区

*省       份

*出生年份

*性       别  男          女

*从事职业

*从事行业

请您留下正确的联络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手机号码

填写您要订阅的邮件
  •   我愿意接受有关新财网的新功能或活动的信息
  •   我愿意接受有关其他网站和产品的新功能或活动的信息
  •   我愿意接受第三方服务供应商的特别优惠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