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将“偷税”当“节税” 依法纳税义务履行不容推辞
源 / 新财网    文 / 新财网    2025年06月17日 09时26分

  6月16日,税务部门曝光多起自然人纳税人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偷税违法案件,最终均被依法查处。

  近年来,随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深入实施,个别纳税人听信网络传播的一些所谓避税“高招”,在申报缴纳过程中动歪心思,耍花招、走捷径,利用种种不法手段骗享税收优惠政策。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杜仪方教授指出,当前,网络上传播一些所谓“节税秘笈”,这些所谓“个税筹划”,并不具有合法性基础,而且一些网络上的节税“技巧”明显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因此提醒广大纳税人在查找网络涉税信息时一定要擦亮慧眼、三思而行,勿将“偷税”当“节税”,要不断提升依法纳税意识、切实履行公民依法纳税义务,不轻信网络“节税”谣言误导教唆,避免陷入涉税违法歧途乃至犯罪深渊。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纳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以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上而下多位阶立法形式共同组成。同时,在处理具体涉税事务时,诸如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办理当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公告等规范性文件也发挥着具体作用。

  杜仪方教授指出,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按期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对于中国公民而言,既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违反这一义务,会被追缴应纳税款,还可能被加收最高额达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以及罚款。税法威严不容置疑,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部门还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不仅如此,故意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恶意欺骗隐瞒相关事实,情节严重的还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税务部门提醒广大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按期开展申报纳税,依法进行汇算清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时应做到诚实守信、依法依规,切实履行纳税义务。作为纳税人切勿贪图私利、逞一时之快,迷信网络“避税秘笈”误导,将个税缴纳视同儿戏。应当筑牢依法纳税理念,敬畏税法威严,诚实诚信纳税。(郭志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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