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于日前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此次修订是该条例自2019年出台后的第二次修正,共45条内容,聚焦基层减负、政务服务升级、破解融资难题等关键领域。《决定》具体涵盖五大核心内容:落实基层减负要求,规范营商环境评价及加强对第三方评价机构的监督;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保障特殊群体办事需求;破解融资难题,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鼓励和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完善信用评价和风险防控体系;将“历史遗留问题”转化为“未按期有效解决事项”,建立守信践诺长效机制;健全涉企法治保障,推行“亮码入企”检查制度,建立多元化解决一站式工作机制。
其中,在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方面,《决定》明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推行政务数据安全有序高效共享,并建立“高效办成一件事”清单管理和常态化推进机制;重点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办事需求,健全涉企服务线上线下联动机制和企业诉求闭环处办机制。
据悉,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将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亮码入企”等新规转化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任务,确保条例落地见效,为黑龙江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