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构建“引才机构+用人单位”双向激励机制
源 / 新财网    文 / 新财网    2026年01月24日 13时55分

  为提升人才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水平,破解高端人才引育难题,日前,山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市场化引才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聚焦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构建“引才机构+用人单位”双向激励机制,以真金白银激励猎头机构与用人单位精准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

  《办法》明确,市场化引才是指猎头机构受山西各类用人单位委托,从省外新引进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精准聚焦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核心目标。其中,《办法》所称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山西省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执行;所称的急需紧缺人才主要指各类用人单位引进的计税年薪50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以及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中确定的急需紧缺人才。

  真金白银的奖励标准是此次政策的一大亮点。猎头机构从省外为山西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按A、B、C、D类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不等的奖励;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按薪资梯度划分,计税年薪100万元以上、7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引进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中确定的急需紧缺人才也可获得5万元/名奖励。同一猎头机构或用人单位年度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在奖励对象方面,《办法》实现“双向激励”,既覆盖依法合规、经营良好的猎头机构,也包含注册登记在山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形成引才主体与用才主体协同发力的良好格局。用人单位委托猎头机构引进符合条件人才的,可按猎头服务费的60%获得奖励,年度奖励上限为20万元。

  《办法》实行年度申报制,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为上一年度奖励资金申报期,按照猎头机构(用人单位)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社会公示、资金拨付及备案等程序进行。

  《办法》特别明确,符合条件的引进人员需为2025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晋就业的全职在岗人员,年薪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不包含股权分红等额外收入。对违规套取奖励资金的机构和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据悉,《办法》将于今年1月3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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