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政府、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长沙市演艺新空间(小剧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共推长沙演艺产业能级提升,加快建设演艺名城和世界旅游目的地。此举标志着长沙演艺事业发展进入系统化、规模化、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措施》提出,力争三年内引导培育100个运营良好、管理规范的演艺新空间,推动形成业态布局更加优化、演出市场繁荣有序、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周边产业融合共生的发展格局。湖南省、长沙市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重点支持以“演艺”“演艺+”“+演艺”等为主要特征,具备舞台艺术现场表演空间,并能开展营业性演出的多业态融合、多功能协同的各类演出场所。由长沙市政府重点明确“五一商圈”引导发展重点区域范围,并指导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演艺业态分布,明确各自引导发展重点区域范围,打造各具特色的演艺新空间集聚区。鼓励国有企业、重点景区、历史文化街区、商业综合体、文化文物单位等优化空间利用,盘活闲置资源,打造演艺新空间。支持省市文艺院团、艺术院校、艺术创作生产企业等单位对接市场需求,采取新创、复排、移植、改编等方式创排演艺新空间适配剧目,开展驻场演出。鼓励演艺新空间建立在校学生实训基地。支持成立演艺新空间相关行业管理协会,举办行业培训、业务交流等活动,每年认定一批市级演艺新空间,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票务平台与演艺新空间合作设立长沙演艺新空间售票专区,推出惠民票价等促销活动。
《措施》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