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从“抢地盘”到“分楼层”
同一片海域,水面放警示浮标、水体走海底电缆、海床放置核心的数据舱和分电站……这些多元的用海需求,在海南可以通过巧妙的“立体拼图”变成现实。
过去“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平面用海模式,常常让不同项目“抢地盘”,宝贵的海洋空间难以高效利用。如今,海南创新推行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如同为海域空间精准划分“楼层”,让不同项目在同一片海域“和谐共处”,不仅盘活了“沉睡”的资源,更打开了海洋经济发展的新维度。
同一片海划分四层“精装房”
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海域深处,海南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的“海底机房”正稳定运行。这一项目用海面积仅14.46公顷,只占用水面、水体和海床三层,宝贵的底土空间依然“虚位以待”。
海域也能“叠罗汉”?这在以往难以想象。
“作为我省首例海域立体分层出让项目,海底数据中心项目充分利用海床、水体和海上空间开发培育海底数据舱、深水网箱养殖、海洋休闲旅游综合体、海上风电等新业态,打造海洋新技术产业集群,聚合和培育海洋经济新业态。”海兰云(海南)数据中心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诗桦介绍,这正是海南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用海带来的直接效益。
作为海洋大省,如何向广阔的海洋要空间、要效益,是海南发展的关键命题。过去平面化的海域管理方式,让一些项目因为“用海冲突”而搁浅。
2023年3月,海南率先破冰,印发《关于推进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的通知(试行)》,明确将海域空间精细划分为水面、水体、海床、底土四层,可以分层出让使用权。这一创新举措,迅速获得了国家层面的关注和推广。同年11月,自然资源部印发文件,明确有序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规范海域立体开发行为。
“开展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是完善海域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丰富海域使用权权能的重要举措,也是缓解行业用海矛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必然选择。”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省着力推动海域管理模式从“平面”向“立体”、从“二维”向“三维”的转变,创新解锁立体用海新模式。
在充分实践探索的基础上,海南将这一创新固化提升为法规。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为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海域“房产证”从平面图纸到3D建模
新规核心在于:能用一层,绝不占一片,明确海域空间“立体生长”的方向。
沿着这一方向,目前全省已有4个典型项目尝到了“立体用海”的甜头,如同一个个“3D模型”镶嵌在海南的海域版图上:
在陵水,海南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用到水面、水体、海床三层,用海面积约14.46公顷,宝贵的底土空间仍可他用。
在三亚,跨宁远河连通通道工程分层使用海域:水面建桥、水体用于施工围堰,它的不动产权证宗海图上,首次明确地标注了重叠用海的范围;
三亚月亮岛市政接驳工程则只需底土埋管道,便精准申请了约1.18公顷的底土空间,它的不动产权证首次明确标注了具体的“用海空间层”。
而乐东黎族自治县佛罗镇大角湾砂质海岸后方(陆域)水产养殖集中取排水工程,使用水体和底土两层,其不动产权证首次明确了用海空间层的“高程范围”(相当于精确的楼层高度),为未来上下层用海划清了界限。
从首次标注重叠范围,到首次明确空间层,再到首次划定高程,海南立体用海、管海的精细化程度不断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紧扣省委省政府‘向海图强、再造一个海上海南’的战略目标,深入研究并持续深化节约集约用海政策,系统探索建立低效用海退出机制,推动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晓梦 孙慧 通讯员 尹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