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黑龙江省粮食和储备局获悉,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国家粮食和储备局黑龙江局、省粮食和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当日共同下发“启动2025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通知。
通知要求,中储粮各直属企业、各市(地)、县(市)粮储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分支机构、中企联合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等驻黑机构要根据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在黑龙江省启动2025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粮〔2025〕311号)和中储粮集团公司《转发关于在黑龙江省启动2025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中储粮综〔2025〕217号),启动2025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各项要求,切实做好稻谷最低收购价收储工作。并且,要密切关注稻谷市场价格情况,当到库收购价格持续3天回升到最低收购价水平以上时,要及时停止预案实施。
2025年粳稻最低收购价格为1.31元/斤(2025年生产的国家标准中等品粳稻的到库价);2025年11月5日起在省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2025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记者 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