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辉超市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2026)沪01民特757 号和(2026)沪 01 执异 136 号:就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上国仲(2024)第 3170 号仲裁裁决文书,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上述申请并送达听证通知。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
公告指出,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为执行阶段,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为撤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被申请人。涉案金额为,剩余股份转让价款36.39亿元及相关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等其他费用。
(企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