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与金融行业的深化发展,越来越多便利的金融产品不断出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消费与投资的需要。但与此同时,这些金融产品如果使用不合规范,也会随之产生违约,逾期等不良后果,如平安信用卡负债逾期。这反而给了不法分子一个“商机”。
最近两三年,社会上有不法分子冒充“律师”以及专业的“维权”人员,打着“催收维权”“债务上岸”“代理投诉”“信用卡催收维权”等旗号实施诈骗。这背后是怎么样的一个“套路”呢?
原来,这些“催收维权”团队,利用大多数消费者对专业金融业务不了解,不熟悉的漏洞,在网络上与媒体平台上大肆广告宣传,声称他们可以解决信用卡债务与催收的难题。而信用卡产生逾期的某些消费者,可能真的受困于囊中羞涩,或者怀有侥幸心理,愿意相信网络上的“催收维权”团队,也愿意相信他们的“专业”力量,用更少的钱可以免除信用卡的债务,从而和这些非法中介“一拍即合”。
行债务优化之名,坐欺诈损权之实。这些非法代理中介表面上举着“维权”“债务上岸”的旗号,替客户解决平安信用卡负债逾期难题,实则却是怂恿客户虚构事实、伪造虚假证据,通过恶意投诉,媒体曝光等方式尝试逃脱债务。
这里有一个真实案例:平安银行多次接到一位自称是信用卡持卡人黄某某的家属来电,对方声称黄某某在银行欠款1万余元逾期,却遭受平安信用卡催收人员的“恶意催收”,影响了家人的正常生活;后续对方辗转向多个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不仅要求银行协商减免债务,还要求银行额外支付赔偿。在该案件复盘过程中,根据线索,平安银行怀疑电话投诉是金融“黑灰产中介”冒充持卡人家属所为;加上其诉求非合理业务范畴,明显有向银行敲诈勒索的嫌疑,于是银行果断报案。后续,厦门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侦大队以敲诈勒索名义立案调查。经过警方的调查及银行的积极配合,警方成功抓捕犯罪嫌疑人刘某。据警方调查反馈,该案嫌疑人,即“反催款”组织中介刘某,从事“黑灰产”代投诉等活动已一年有余,期间刘某一直怂恿或直接代理客户与银行进行不合理的协商、索赔牟利。
在本案中,刘某一方面假冒客户黄某某家属身份,通过威胁投诉的方式要挟银行给予现金赔偿;另一方面又谎称自己垫付了黄某某在平安银行信用卡的欠款,要求客户黄某某向其支付代理费用,正是传说中的“两头吃”……
消费者如果轻信这些所谓的“维权代理”中介,会给自己以及家人带来财务上与信息安全上的危害与风险。近期,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联合部署开展新一轮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进一步整治金融非法中介乱象,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其中,打击重点就包括信用卡不正当中介等。
针对“催收维权”不良中介,平安银行温馨提示:
1)提高警惕,莫轻信类似“催收维权”的非法中介,拒绝非法的代理维权行为;
2)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
3) 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平安信用卡负债逾期协商,请本人通过信用卡官方渠道沟通,如实告知困难情况,配合提供材料,才能更好更快获得协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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