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25年6月,我国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2.53亿人,“十四五”期间,参保人累计享受各项生育保险待遇9614万人次,基金累计支出4383亿元。
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负责人刘娟介绍,通过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发放生育津贴,使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获得基本保障。生育医疗费用实现了从“十月怀胎”到“一朝分娩”的全周期保障;生育津贴作为参保女职工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支付,保障产假期间的生活费用,也使婴儿得到必要的照顾和哺育。
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兵团全面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报销,2024年已有超100万人次享受待遇,助力万千家庭圆了“生育梦”。部分省份将分娩镇痛纳入报销,为孕产妇减负又减痛。同时,加快新生儿护理、“亲情陪产”等价格项目立项,促进儿科产科优化服务,更好满足群众对生育服务的多元化需求。
在优化管理服务方面,国家医保局优化“出生一件事”,探索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参加基本医保,实现“出生即参、待遇即享”。进一步减环节、简材料、压时限,实现生育津贴审核支付10个工作日内办结。积极推动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个人,让参保人在生育期间第一时间得到经济支持,目前,全国超六成的统筹地区已经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个人。
在强化女职工生育相关权益维护方面,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工会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其中包括女职工在就业、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权益维护情况。目前,我国已有多个省(区)出台女职工劳动保护地方立法,对女职工生育产假、“四期”保护等作出了细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