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租房、修房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迎修订
源 / 人民网    文 /     2026年06月08日 10时23分

  人民网北京6月6日电 (记者王仁宏)6月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此次征求意见稿围绕拓宽使用范围、扩大缴存覆盖面、优化资金管理机制、提升便民服务效能等方面修订,旨在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更好满足缴存人不同阶段的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

  征求意见稿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支付房租的;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装修自住住房不超过一定额度的;

  (五)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六)离休、退休的;

  (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八)出境定居的;

  (九)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

  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具体办法由设区城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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